偵查通訊:
法網(wǎng)恢恢疏而不漏
2006年5月27日,一輛藍色東風康明斯大貨車開進了嘉峪關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院內(nèi)。這是一輛肇事逃逸長達3年之久的車輛。至此,發(fā)生在這個城市的“2003 ·10·22”特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真相大白。
2003年10月21日晚,嘉峪關市峪泉鎮(zhèn)村民蘭志杰3人乘石朝龍駕駛的出租車,沿著國道312線尋找丟失的摩托車。至晚上12時左右,當車輛由西向東行駛至國道312線城樓彎道處,一輛同向行駛的康明斯大貨車撞向了出租車尾部。劇烈地震動引爆了置于出租車后備箱內(nèi)的液化氣罐。“轟———”地一聲巨響,出租車瞬間變成了一個火球。
蘭志杰推開車門沖了出來,變成了一個火團牞在地上不停翻滾。猛烈的大火吞噬了出租車,車內(nèi)的3人被燒死。蘭志杰被送往醫(yī)院,因傷勢過重,搶救無效死亡。而肇事的大貨車當場逃逸。
嘉峪關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接到報警后,事故科值班民警董永強、盧海軍迅速趕赴現(xiàn)場。根據(jù)車輛變形、路面挫痕及現(xiàn)場提取的碎片等綜合分析判斷,車輛起火是由交通事故引發(fā)。
當天,嘉峪關市交警支隊成立了“10·22”特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專案組,兵分兩路展開了縝密偵查。一路在本市及周邊地區(qū)對東風康明斯大貨車及所有汽車修理廠進行調(diào)查摸排;一路向東追逃,與張掖、武威等地交警部門聯(lián)系,請求協(xié)查。然而,肇事車輛卻“人間蒸發(fā)”,兩年過去了,始終音信全無。
2005年12月25日,專案組意外地接到一個來自河南的電話。知情者提供了當年這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線索。專案組立刻和河南省淮陽縣公安局看守所取得了聯(lián)系,掌握了肇事車輛的準確情報。隨后,專案組開始尋找與該案關系重大的當事人張云剛。
專案組通過摸排、調(diào)查,查明了張云剛的情況。張云剛,河南淮陽縣人,十多年前舉家來到酒泉,一直從事廢品收購工作。專案組至酒泉市后,由肅州區(qū)東郊派出所教導員給張云剛打電話,要求對方來簽訂治安管理責任書。張先是答應兩小時后趕到,后又稱自己在外面辦事,不方便過去。最后,干脆關掉了手機。張云剛為什么選擇逃避呢?由此專案組堅定了既定的偵查方向。而張云剛的手機一關就是四個月,他甚至再也沒有回過家。鑒于張云剛極其警覺,專案組采取了內(nèi)急外松的工作方式,在暗中加強了對張云剛行蹤的監(jiān)控。
5月26日凌晨5時,偵查員們再次來到酒泉,對張云剛可能出現(xiàn)的泉湖小區(qū)、茅庵河灘等地進行尋找。功夫不負有心人,在其原住地附近偵查員找到了王某,王某認識張云剛,并且知道他的新住址。警察許佰民以賣舊汽車的名義,要求王某帶路前去尋找。當來到西大橋附近時,他們看到了一個“車屋”———是張云剛用原有的舊車車廂改造的。當天下午,偵查員仔細地觀察著張家的一舉一動。下午4時許,一輛大貨車開進了張家后門,經(jīng)線人指認,張云剛回家了。這時,偵查員們迅速出擊,將張云剛一舉拿下。
在審訊中,張云剛終于交待了他知道的一切。
2003年10月21日,張云剛雇用女婿萬某的東風康明斯大貨車到玉門鎮(zhèn)拉貨,在返回途中,貨車與前方行駛的出租車追尾,致車內(nèi)4人死亡后逃逸。當時,這輛車以口頭協(xié)議的形式承包給張云剛的侄子張大華。駕駛員是張大華,張云剛的大兒子張某和妻侄劉某坐在車上。案發(fā)后,一家人為了逃避法律責任,結(jié)下攻守同盟,要將這件事永遠保密。
至此,“10·22”特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案情大白天下。但此案的肇事人張大華卻在2005年因食物中毒,與母親、妻子一同命喪黃泉。專案組乘勝追擊,又找到了該車乘員張某某,再次印證了張云剛的說法。隨后找到了肇事車輛,經(jīng)過滾跡比對,最終認定它就是肇事車。